大洼恒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第二节 基本情况简介 1

第三节 股东情况 3

第四节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5

第五节 公司治理情况 6

第六条 董事会报告 7

第七节 小微企业服务情况 18

第八节 绿色信贷发展情况 22

第九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24

第十节 社会责任 28

第十一节 重要事项 29

 



第一节 重要提示

一、本行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报告按现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规定依法披露。

二、《大洼恒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正文拟提交本行2024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行董事长荆晓辉行长宇文梁副行长赵长亮、张晓玉,财务负责人李茉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

 

第二节 基本情况简介

【法定中文名称】大洼恒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英文名称】DAWA HENGFENG RURAL BANK CO.,Ltd.

【法定英文简称】DAWA HENGFENG RURAL BANK

【法定代表人】荆晓辉

【注册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田家街道良筑名邸小区S2#楼

邮政编码:124201

联系电话:0427-2263008

   真:0427-2263008

   址:http://www.hfcbc.com

【主营业务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银行卡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相关资料】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2010年07月19日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田家街道良筑名邸小区S2#楼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零伍佰柒拾柒万叁仟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110055817259X2

【企业概况】

大洼恒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8月,是由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盘锦银行作为主发起行成立的国家新型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行营业部位于大洼区田家街道,目前下辖东湖支行、新立支行、生态城支行、城西支行、昆仑支行、香稻路支行、育才支行永安支行和泰安里支行,同时拥有20家在行离行式自助银行和20家农村便民金融服务站(银行卡助农取款点)。恒丰村镇银行自成立以来,以三个坚(坚持求发展的经营理念、坚持准确的市场定位、坚持良好的服务文化)为依托,逐步打造了在本地区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三个银行”(社区银行、农户银行和精品银行)。

在经营过程中,恒丰村镇银行以“百年银行 行稳致远”为核心经营文化,努力追求“质量、规模和效益”的和谐统一。同时,踏实践行了“中间业务带动资产和负债业务经营战略”“小中见大经营战略“优质文明服务引领业务发展战略”和“错位竞争、差异化竞争战略”等,取得了很好的经营业绩,构建了“银银平台”柜面服务、自助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微信银行、流动银行和移动银行等全方位的支农支小服务平台,综合经营水平列全省村镇银行前列。大洼恒丰村镇银行是辽宁省银行业协会村镇银行工作委员会主任单位,并相继获得了“全国百强村镇银行”和“标杆村镇银行”等荣誉称号。

【部门与分支机构

本行除设董事长室、行长室、副行长室外,另设8个职能部门其中包括:财务管理部、信贷管理部、运营管理部、内审合规部、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电子银行部风险管理部。

本行下辖10家分支机构,分别为:总行营业部、东湖支行、新立支行、生态城支行、城西支行、昆仑支行、香稻路支行、育才支行永安支行和泰安里支行,详细信息见下表。

 

大洼恒丰村镇银行机构概览

支行名称

    

联系电话

总行营业部

大洼区田家街道良筑名邸小区S2#楼

0427-2262006

东湖支行

大洼区大洼街道四新街

0427-3469006

新立支行

大洼区新立镇金芳地俪都小区104号、105号

0427-6937005

生态城支行

大洼区田家街道总部生态城壁成康桥B17-3#商网

0427-2277006

城西支行

大洼区大洼镇西山美郡A区20-21-22号商网

0427-6983006

昆仑支行

大洼区田家街道昆仑云景一期24栋4-8号商网

0427-2262012

育才支行

大洼区田家街道纳帕新城A46栋108号

0427-2262009

永安支行

大洼区大洼镇永安街10405805:1-3、2-3

0427-6909906

香稻路支行

蓝色康桥E区21栋107号商网

0427-3475740

泰安里支行

大洼区田家街道璧城康桥K区S3#楼1-1、1-2、

1-3室

0427-2232005

 

【我行获得的荣誉】

全国百强村镇银行

全国服务三农与小微企业优秀单位

全国村镇银行资产总额50强

全国村镇银行金融科技创新奖

全国村镇银行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奖

全国AAAAA级优秀村镇银行

全国村镇银行品牌价值十强单位

辽宁省村镇银行标杆行示范点

辽宁省银行业协会村镇银行工作委员会主任单位

辽宁省企业事业单位安全保卫工作集体二等功

辽宁省服务业区域领军企业

辽宁省安防管理先进单位

【我行的金融服务功能】

辽宁省首家加入兴业银行“银银平台”网络的村镇银行;

辽宁省首家独立发行金融IC卡的村镇银行;

辽宁省首家开通利用自助缴费机自助缴费业务的村镇银行;

辽宁省首家开通银行卡助农取款业务的村镇银行;

辽宁省首家实现“流动银行+移动银行+便民金融服务站”相结合模式的村镇银行;

辽宁省首家开通自助填单机、自助发卡机、智能低柜机、智慧柜员机、多功能智慧柜员机、警银亭式自助银行的村镇银行;

辽宁省首家开通利用“便携式自助缴费机”自助缴费的村镇银行;

辽宁省首家开通网上营业厅的村镇银行;

全国首家通过兴业银行银银平台代理接入网联清算平台的村镇银行;

全国首家通过网联清算平台接入财付通系统的村镇银行。

辽宁省首家加入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超级网银)的村镇银行。

 

第三节 股东情况

 

一、股本情况

截至目前,我行总股本20,577.3万股,股本总额20,577.3万元。包括自然人股14,874.48万股,占股份总额的72.28%,法人股5,702.82万股,占股份总额的27.72%。

我行发起行为盘锦银行,其在我行开业时所占股数为1,000万,股权比例为20%;目前所占股数为3,801.88,增加2,801.88,所占股权比例为18.48%。另一企业法人股持有人为盘锦振兴嘉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业时所占股数为500万,股权比例为10%;目前所占股数为1,900.94,增加1,400.94,所占股权比例为9.24%。外部自然人持股人7人,开业时所占股数共3,500,股权份额为70%;目前所占股数为12,885.26,增加9,385.26,总体所占股权比例为62.63%。

2023年度,我行股东股权未发生变化。

二、股东概况

(一)截至202312月31日我行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万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金额

持股比例(%)

股权质押或冻结数

1

盘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801.88

18.48

0

2

李海峰

2018.5

9.81

0

3

钱春风

2018.5

9.81

0

4

王东旭

2018.5

9.81

0

5

王放

2018.5

9.81

0

6

郑勇

2018.5

9.81

0

7

盘锦振兴嘉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900.94

9.24

0

8

耿玉红

1840.75

8.95

0

9

内部员工

(共140人)

1989.22

9.65

0

10

汤明星

952.01

4.63

0


合计

20,577.3

100

0

 

(二)法人股股东情况

1.盘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盘锦银行为发起行,成立日期为2005年2月22日,企业注册地为盘锦市兴隆台区兴隆台街118号,企业法人为张成杰,企业注册资本为95,677.35万元,开业时所占股数为1,000万,股权比例为20%;目前所占股数为3,801.88万,增加2,801.88万,所占股权比例下降,现股权比例为18.48%。

2.盘锦振兴嘉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盘锦振兴嘉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民营企业,成立日期为2006年1月11日,企业注册地为盘锦市兴隆台区生态园区,企业法人为钱林,企业注册资本为400万元,开业时所占股数为500万,股权比例为10%;目前所占股数为1,900.94万,增加1,400.94万,所占股权比例下降,现股权比例为9.24%。

 

第四节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现任董事、监事的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文化

任职起止日

年末持股数

荆晓辉

董事长

52

本科

2015.07.21至今

115.05

宇文梁

董事

48

本科

2015.07.21-至今

115.05

王泽森

董事

37

研究生

2021.05.19-至今

0

王东旭

董事

48

大专

2010.06.26至今

2018.5

王  放

董事

56

大专

2010.06.26至今

2018.5

柳成荫

监事

38

本科

2021.05.19-至今

28.77

  

监事

52

大专

2021.05.19-至今

2018.5

 

二、现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文化

任职起止日

年末持股数

荆晓辉

董事长

52

本科

2015.07.21至今

115.05

宇文梁

行  长

48

本科

2015.07.21至今

115.05

赵长亮

副行长

45

本科

2019.04.19至今

80.53

张晓玉

副行长

40

本科

2022.03.28-至今

34.52

李茉

财务负责人

38

本科

2023.03.29-至今

28.77

 

第五节 公司治理情况

 

我行严格按照《公司法》《商业银行法》《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治理结构,提高信息透明度,保护存款人利益,为股东创造价值,勇于承担社会责任。

本行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形成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按《公司章程》规定,各层级在自己的职责权限范围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了公司的规范运作,未发生违法违规情况。报告期内,本行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要求,不断提高“三会一层”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水平,健全决策系统、执行系统、监督系统之间的信息沟通和反馈渠道,逐步形成制衡有效、运作协调、运行高效、促进发展的法人治理机制,确保本行合规、稳健、持续发展,为股东赢取回报,为社会创造价值。

关于股东与公司

我行股权结构合理,我行股东不存在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本行的经营和决策活动的情形发起行盘锦银行不存在干预本行经营和向本行划拨资产的情况股东不存在占用本行的资金或要求为其担保或为他人担保的情况本行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与股东单位明确分开。

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我行各位董事严格遵守其公开做出的承诺忠实、诚信、勤勉履行职责。

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商业银行法》和《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致力于进一步健全本行治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认真履行章程赋予的工作职责,忠实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不断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领导全行按照相应的工作细则开展运作,充分调动和发挥行长经营管理的积极性,在加快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三、关于利益相关者

我行能够充分尊重和维护员工、客户等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四、关于信息披露

我行严格按照银保监会印发的《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和《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确保所有的股东都能够平等地取得信息,我行能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主要股东的详细资料和股份变化情况。

五、公司的决策体系

我行最高的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通过董事会进行决策、管理,高管人员受聘于董事会,对日常经营管理全面负责。我行高级管理层能正确处理好决策、经营、监督三者关系,认真履行职责,认真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做出的决议,认真按发展规划开展经营工作,明确了部门和支行的责任,建立和实施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抓好各项业务经营,完成下达的各项综合经营指标。我行实行一级法人体制,支行是非独立核算单位,其经营活动根据总行授权进行,并对总行负责。

 

第六条 董事会报告

一、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回顾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行资产总额779,385.38万元,负债总额752,046.06万元,缴纳各种税金593.98万元后,实现净利润-50.48万元(其中税金及附加168.75万元,所得税50.48万元,增值税374.75万元)。

存款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行各项存款实现725,015.95万元,较年初增长106,256.76万元,增幅17.17%。其中,储蓄存款余额604,060.81万元,较年初增长58,677.65万元,增幅10.76%;对公存款余额120,955.14万元,较年初增长47,579.11万元,增幅64.84%

贷款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行各项贷款余额172,130.92万元,较年初减少6,426.88万元,降幅3.60%。其中,涉农贷款余额132,384.97万元,占贷款总余额的76.91%贷款总户数为3,357户,户均余额51.28万元。其中10万元以下的小额贷款户数2,295户,占贷款总户数的68.36%%。我行在贷款投向上严格履行了村镇银行“贷农、贷小、贷微”的办行方向,很好地贯彻了“小额、分散”的经营原则,符合国家设立村镇银行的办行宗旨。

财务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行实现营业总收入7,507.78万元,营业总支出7,428.9万元,营业外收入24.08万元,营业外支出102.95万元,缴纳企业所得税50.48万元,实现税后净利润-50.48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行共提取贷款损失准备7,497.54万元,提取非信贷资产减值损失18.8万元,盈余公积2,453.23万元,资本公积15.34万元,累计未分配利润4,293.44万元,所有者权益27,339.32万元。

主要监管指标情况:我行各项主要监管指标持续保持在较好水平。不良贷款率3.86%,低于全省村镇银行平均水平;贷款损失准备7,497.54万元,贷款拨备率4.36%,高于2.5%的监管标准;拨备覆盖率112.74%,低于150%的监管标准;流动性比率53.57%,高于25%的监管标准;资本充足率10.5%,达到10.5%的监管标准。

二、资产、利润、费用、各项业务发展情况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资本的构成(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及其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2023-12-31

核心资本

27,339.32

附属资本

0

资本充足率

10.5%


主要存、贷款类别按月度计算的平均余额

单位:万元

   

2023-12-31

存款平均余额

693,810.60

贷款平均余额

174,606.80

 

利润总额、净利润、营业利润等年度利润指标

单位:万元

   

2023-12-31

营业收入

7,507.78

营业支出

7,428.90

其中税金及附加

168.75

净利润

-50.48


本行认真执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规定,主要指标完成较好

单位:%

   

2023-12-31

不良贷款比例(五级分类)

3.86%

存贷款比例

23.74%

资产流动性比例

53.59%

三、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2023

占比

贷款利息收入

12,521.08

44.60%

金融机构往来收入

15,510.84

55.26%

手续费收入

36.19

0.13%

其他业务收入

3.19

0.01%

合计

28,071.30

100%

2.本行提供的金融产品与服务,主要包括存款、贷款等业务。报告期内各项业务均实现了较快的发展。

3.本行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依法合规地开展各项业务经营活动,贷款业务、同业存放以及结算、代理业务等为收入的主要来源。

四、主要业务情况

报告期末贷款主要行业分布情况

单位:万元、% 

   

年末贷款余额

占贷款总额的比例

农林牧渔

21,849.99

12.69%

制造业

30,063.62

17.47%

电力、热力、燃气及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62.45

0.04%

建筑业

6,943.29

4.03%

批发和零售业

62,708.44

36.43%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994

1.16%

住宿和餐饮业

7,518.77

4.37%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400

0.23%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1,053

6.42%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

2,922

1.70%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3,631.14

7.92%

教育

1,205

0.70%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750

0.44%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503.50

0.87%

个人贷款不含个人经营性贷款

9,525.72

5.53%

合计

172,130.92

100%


报告期末贷款五级分类情况及贷款准备的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贷款

金额

贷款损失准备余额

正常类

160,776.27


关注类

4,704.38


次级类

6,650.27


可疑类

0


损失类

0


合计

172,130.92

7,497.54

2023年末,本行非信贷资产余额为18.8万元,参照银保监会《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的相关规定,本行所有非信贷资产全部认定为正常类。

报告期末表外项目中无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影响的项目。

五、关联交易情况

(一)制度完善情况

本行依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年第1号已制定了《大洼恒丰村镇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修订版)》,该办法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二)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无新增的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排查情况

为切实提升我行资本质量及股权关系透明度,增强我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能力,促进我行高质量健康发展,2023年由我行内审合规部牵头对股东股权及关联交易进行排查,经排查,我行股东不存在未交付或未按期交付出资资金的情形;我行股东不存在将属于机构的货币资产作为自己财产用于出资的情形;我行法律法规及业务相关制度健全,不存在未按照法定程序,将未分配利润直接转增实收资本的情形;我行不存在通过本行信贷、同业、理财等业务为股东提供入股资金或者为入股行为提供资金支持的情形;我行股东不存在通过质押商业银行股权等形式,获取资金注入商业银行,变相进行循环注资的情形;我行股东入股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的情况、不存在以信贷资金出资的情况;我行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特定关系人,间接持有银行股权的情形;我行不存在地方政府安排的代持股;我行不存在由于商业银行改制,风险处置等原因而导致的代持行为;我行不存在其他通过签署代持协议等方式,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持有商业银行股权的情形;我行投资人不存在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达成口头约定,但是未作为一致行动人报告或披露的情形;我行投资人不存在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其他投资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并无法提供相反证据,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但是未按照一致行动人报告或披露的情形;我行投资人不存在通过银行以外的其他投资人提供的融资安排取得股权,并无法提供相反证据,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但未作为一致行动人报告或披露的情形;我行不存在投资人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并无法提供相反证据,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但是未作为一致行动人报告或披露的情形;我行投资人不存在通过其他形式扩大所能够支配银行保险机构股份表决权数量的行为或者事实,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但是未作为一致行动人报告或披露的情形;我行不存在主要股东滥用股东权利干预董事会决策或银行经营管理的情况;我行不存在股东在未经监管部门核准持有商业银行资本总额或股份总额5%以上的情况;我行不存在股东隐藏实际控制人,隐瞒关联关系等谋求对银行保险机构的控制权和主导权的情况;我行不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投资银行保险机构超过监管限制的情况。我行投资人不存在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达成口头约定,但是未作为一致行动人报告或披露的情形;我行投资人不存在通过其他形式扩大所能够支配银行保险机构股份表决权数量的行为或者事实,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但是未作为一致行动人报告或披露的情形。

六、经营环境及宏观政策法规的变化及其影响

)立足县域,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是村镇银行的办行宗旨,是属于农民自己的银行,能有效解决农民、微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

打造良好温馨的服务环境。为告别村镇银行在居民百姓中落后的印象,我行装点好每个营业网点,配置自助服务、叫号服务等设备,从硬件上方便居民百姓来行办理各项业务。设立分支机构增设便民服务点,方便农村居民,提升自身品牌形象

)县域经济发展前景广阔,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小微企业发展壮大都需要资金的支持。我行本着自觉履行社会责任这一观念,真正树立服务意识,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和以诚待人的服务态度,让农村居民对村镇银行有归属感、亲近感和温馨感,扩展金融服务项目,为农村居民提供特色服务、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代收代付服务等新业务,为农村居民提供便捷、高效、安全的金融服务。

七、经营发展举措

(一)存款结构持续向好,资金成本显著降低

2023年,为实现负债成本的有效管控,我行通过主动调整经营策略和业绩考核等方式,有效控制了高成本存款增长,在做好量价平衡的基础上,实现了我行付息成本显著下降。与此同时,我行通过前期建立的中间业务服务渠道优势,以贴心、便民的服务逐步稳定了客户资源。目前,相对分散、稳定、不过度追求高利率的存款客户逐渐成为我行主要的客户群体巩固的客户基础和充足的资金实力是抵御金融风险的基础也为我行长期坚守的稳健经营策略提供了重要保障

截至年末我行对公、对私各类账户达到16.5万户,拥有代缴燃气费、取暖费、水费等中间业务客户14万户,覆盖盘锦市大洼区260多个居民住宅小区和村屯,中间业务覆盖率达到75%以上。

同时,2023年,全行农村便民金融业务稳健开展,存款余额和客户数量进一步增长,不良舆情得到有效控制,网点布局得到进一步优化,业务发展呈现持续、稳定、健康的良好态势。

不断深化科技应用,电子银行业务平稳发展

1.以需求为目标,认真做好电子银行业务升级工作。一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做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升级改造和便利化应用工作的通知》(银办发〔2023〕136号)文件要求,我行立即开展功能升级工作,满足了客户的需求。二是对银行卡到期短信提醒进行改造,实现了系统对于长期不动户、可疑账户、涉案账户等进行筛选,减少发送短信数量,节约了成本。

2.认真做好科技相关基础管理工作,防范业务风险。一是积极组织开展各项应急演练。2023年,我行先后开展了网络支付清算系统切换演练、核心业务系统切换演练、银银平台系统应急演练,对提升我行各项业务的连续性、稳定性起到了重要作用。二是保障燃气缴费系统运行稳定。我行对祥泰燃气公司现有人工缴费系统进行了升级,优化了读卡功能,并对祥泰燃气公司开展了2次线上培训。缴费客户在出现缴费问题后能够第一时间安排人员进行解决,燃气缴费业务问题处理的及时性得到有效提升。

(三)系列举措全力推动信贷工作稳健发展

1.继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

我行全力以赴为受困行业主体提供金融支持。一是加大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力度,增加小微企业贷款投放。截至2023年12月末,我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合计131,191.45万元,较年初增加324.35万元,增速0.25%。二是支持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助力产业发展。截至2023年末,我行各项贷款余额172,130.92万元,科创企业贷款余额4,616万元,占比2.68%。三是加强服务对接,精准支持重点领域小微市场主体。推进辖区“金融为民”志愿活动,我行作为“四叶草”志愿服务小队,为小微企业、农户提供丰富、精准、优质的金融服务,更好地助力乡村振兴。四是用好用足央行货币政策,2023年我行申请支小再贷款金额合计2,385万元

2.强化信贷基础管理工作

一是结合检查,不断完善了《关于2023年信贷业务检查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贷相关业务的通知》等制度规范,明确了检查范围及重点,让信贷内部管理更加规范。二是完成征信系统上线工作。2023年,我行先后完成了二代征信系统数据采集切换工作,经过25轮内部测试和16轮征信中心验收,于10月末完成二代征信系统切换上线工作。同时,为解决客户不能在我行网点实现信用报告查询,我行在东湖支行信贷服务中心布置征信查询机,为公众查询信用报告带来了便利。

3.继续加大清收工作力度,成效显著

2023年我行严格履行清收主体责任,确定了以董事长、行长作为牵头领导的清收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户一策、一户多策”的清收策略,按照清收计划全面落实清收保证清收工作稳步推进。今年,我行在坚持日常清收前提下,积极与公安、法院、纪委等部门联动配合,形成了对不良贷款的“围追堵截”之势截至末,新增诉讼贷款32笔,金额8,058万元,当年审结22笔,金额6,098万元,审结率76%;执行立案41笔,金额8,400万元;当年累计涉诉清收5,060万元,其中:货币清收2,113万元,以物抵债清收2,029万元,转化清收918万元。

(四)深入贯彻落实规范化建设年工作目标,管理水平提升卓有成效

1.持续修订、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为防范业务风险提供制度保障

2023年,我行相继制定及完善了《关于规范营业人员日常工作流程的通知》《关于修订简化提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管理办法》等管理要求,修订了多种业务表单,提升了业务办理效率和客户服务体验,为防范风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深度挖掘业务问题根源,多层次解决员工业务水平低的问题

一是落实内部培训制度,打造优秀团队。本年度,我行持续开展每周一次的集中业务培训工作,切实提升员工的业务水平,并在全行范围内形成了积极上进的学习氛围,为我行打造“全面型”“精英型”人才提供了必要的基础。三是构建授权业务问题库,有效压降集中授权业务退件率。本年度,授权中心形成授权业务问题库并实现持续更新,为支行遇到不常见特殊业务提供业务支持。截至12月末,授权中心累计受理业务63,707笔,下发退件报告10次,退件30笔,累计处罚30人次,处罚金额9,000元,综合退件率0.047%,退件率较去年下降显著。

3.注重队伍建设,打造优秀团队

一是员工档案管理更加规范化。今年,我行对全行干部员工人事档案重新梳理归档。明确了管理制度、落实专人管理,对员工档案中的学历材料、工作履历、评定岗位技能等材料进行逐人逐份审查、归档,确保不重、不漏、不错,实现档案管理全覆盖。二是“文”“体”“娱”齐头发展,提升员工幸福指数。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2周年,今年我行参加了“团结奋进新征程 凝心聚力谱新篇”盘锦银行庆七一主题文艺汇演,由我行102名员工组成的合唱队伍为中国共产党102周年华诞献礼,充分彰显了全行员工团结、拼搏、奋进的精神面貌。

4.优质文明服务水准再次提升

2023年,我行继续将提升全行优质文明服务水平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一是强化监督管理,全年优服办开展了检查12次,共发现问题121处,处罚72人次,处罚金额7,700;二是开创特色服务项目。今年,我行推出了香氛系统特色服务。结合茶水车、厅堂音乐等服务特色,打造了我行“味觉、听觉、视觉、嗅觉”四位一体的全新客户服务体验,我行的服务水准再次升级三是我行组织全行员工深入学习《员工应知应会手册》,并贯彻落实首问负责制,向社会展现了我行员工的专业素养与优质服务,提升客户服务满意度。

(五)保障全行安全零事故

一是围绕文件,落实检查重点。2023年,按照市公安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盘锦监管分局相关要求,我行对各机构网点及离行自助银行进行安全检查16次,发现问题40条,截至目前均已整改。二是加强应急演练和日常安全教育,防范突发事件。今年,全辖10家机构按月进行防抢、防盗、防诈骗、反恐、消防等安全演练,并开展了“安全生产大家谈”“以案说法”“逃生演练训练营”等系列安全主题活动,参与人数近2,000人次,起到了良好效果。三是我行先后升级改造了总行监控报警和消防报警系统。这些系统的升级改造,保证了我行安全生产零事故。

(六)提高政治站位,抓实党的基础建设工作

按照盘锦银行党委的总体部署,2023年,我行持续加强党建工作水平。一是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本年度,我行组织开展党课4次,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15次、党员大会10次、午间座谈6次、组织生活会2次,党日活动11次,外出学习1次;二是警示教育常态化,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加强重要节日的廉政教育,确保党员干部树立正确廉政观。组织学习《关于4起违反作风建设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等文件,严防“四风”问题反弹。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本年度新确定积极分子3名、新转入正式党员1名、预备党员转正1名。现有正式党员29名,积极分子10名。

八、本行面临的主要风险和对策

本行在经营中主要面临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同业竞争风险以及洗钱及恐怖融资风险。具体应对策略如下:

(一)信用风险应对策略

一是根据信贷客户的风险级别和实际情况,实行分类管理,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对有前景的客户从资金链上进行支持帮助其渡过危机,对高风险且无前景的坚决退出。二是建立大额贷款客户动态监测制度,适时掌握大额贷款变动以及相关企业的经营情况,强化风险预警,及时发现问题和化解风险。三是加强对贷款流程的监督与控制,同时加强对授权、授信业务的贷后管理。四是加大信贷检查力度,确保做到有制度的地方有检查覆盖。五是进一步完善信用风险管理。报告期内,我行完善了信用风险管理,对信用风险进行了主动识别、计量、监测、控制或化解,并按要求报告,努力提高我行信贷资产质量。

(二)流动性风险应对策略 

我行认真执行《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提高流动性风险管理的专业性、前瞻性和精细化程度。建立了《恒丰村镇银行资金头寸管理》《恒丰村镇银行流动性风险应急预案》等管理制度。加强流动性准备,强化资产负债整体精细化管理,科学配置各类资产,加强资金业务限额和杠杆率控制,合理匹配投融资期限结构,确保日常流动性安全。定期开展流动性压力测试和应急演练。将压力测试结果充分运用到发展战略制定和风险管理中;制定应急预案,提高风险应急处置能力。

(三)操作风险应对策略

持续加强操作风险治理,强化合规理念,积极推进合规建设,将内控合规文化根植于日常经营管理中。一是加强合规监控,防范操作风险。建立基于检查监督的合规监控和评价机制,同时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员工行为排查,及时掌握和了解员工的思想动态,有效防范道德风险。二是强化流程控制,防范法律和合规风险。完善制度、流程体系,强化规范操作,严格流程控制,营造审慎合规经营的氛围,建立风险管理和流程管控的长效机制。 三是定期召开风险警示大会,从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印章管理、客户身份识别、突发事件处理、防范电信诈骗、员工异常行为、舆情风险等方面详细讲解了各项业务存在的风险点,通过学习提升全员的风险合规意识及突发事件处理能力。

(四)声誉风险应对策略

加强全面风险控制,切实防范声誉风险。做好存款、信贷等业务的规范销售、客户投诉处理等敏感度高的相关工作;建立声誉风险防范日常监测长效机制,维护良好的公众形象;做好信访维稳关口前移,变被动接访为主动沟通交流,融洽关系,化解矛盾,防患于未然。

(五)同业竞争风险应对策略

针对越来越激烈的同业竞争风险,我行力图通过建立高效、灵活的经营机制,调整营销策略,合理确定市场定位,寻找市场空,加强服务手段创新,以提升核心竞争能力,培养并逐渐扩大基本客户群,稳定优质客户群,争取更大的市场份额,继续加强网点规模优势,保持在同业竞争中的领先地位。

(六)洗钱恐怖融资风险对策

我行建立了《反洗钱业务管理办法》《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反洗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管制度》《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管理办法》《反洗钱工作报告制度》《反洗钱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洗钱风险评估管理规定》及《反洗钱保密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洗钱及恐怖融资风险应对的重点在于抓好客户身份识别,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分析,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因此我行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加强反洗钱工作培训,提升员工反洗钱工作认识和专业技能。二是加大反洗钱工作考核力度,对履职不到位人员予以处罚。三是严格抓好反洗钱各项基础工作,强化对涉及洗钱风险的业务流程及环节的重点监督审查。

九、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截至202312月31日,我行未分配利润余额为4,293.44万元2023年全年未进行利润分配

十、薪酬管理情况

我行制定了《大洼恒丰村镇银行薪酬管理办法》和《大洼恒丰村镇银行行员级别管理办法》,我行员工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福利性收入等构成。具体如下:

(一)基本薪酬。基本薪酬是我行为保障员工基本生活而支付的基本报酬,主要根据员工在我行经营中的劳动投入、服务年限、所承担的经营责任及风险等因素确定,包括:级别工资、薪级工资、岗位工资(含业务量工资)各类补贴

绩效薪酬。绩效薪酬是我行支付给员工的业绩报酬和增收节支报酬,主要根据当年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来确定。绩效薪酬应体现充足的各类风险与各项成本抵扣和银行可持续发展的激励约束要求

福利性收入。福利性收入包括我行为员工支付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一般福利等。

此外,薪酬支付,具体内容如下:

基本薪酬按月支付,每月固定10日发放,发放日当天若适逢休息日,则顺延至休息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发放,特殊情况另作安排。

绩效薪酬由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根据经营情况和风险成本分期考核情况确定支付比例,其中按月支付部分随基本薪酬支付,剩余部分在财务年度考核结束后统一支付(年终绩效)。

我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对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上的员工,其绩效薪酬的50%以上应采取延期支付的方式,且延期支付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具体延期支付标准按照《恒丰村镇银行高管人员绩效薪酬延期支付管理办法》执行。

十一、董事会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4年,董事会将围绕本公司总体发展战略目标、股东大会决议和监管要求,认真履职,切实发挥董事会的核心作用,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一)进一步加大民营小微企业服务力度

贯彻落实有关政策要求,按照制定的信贷计划,继续积极、稳步地推进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确保该项工作的开展水平,力争小微企业贷款惠及更多小微企业客户。同时,进一步提炼、总结民营小微企业贷款的风险防控措施,优化信贷结构,改进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模式,注重在实际中结合区域自然条件、经济状况和农村特点,灵活服务方式,降低服务门槛,简化信贷流程,最大程度为小微企业提供优质的信贷服务,确保全年小微企业贷款“两个不低于”目标的顺利完成。加强小微企业信贷产品的创新,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便利、快捷的金融服务。

(二)进一步提高董事会运行质量

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董事会的运行质量,充分发挥董事会职能,对公司的发展战略、关联交易、重大经营决策等重大事项进行充分论证,发挥监督、制衡和决策作用。

(三)进一步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

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正确把握新形势对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新要求努力提高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

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要着力在以下方面发力使劲一要抓住关键从思想认识、经营管控产品开发、人员培训、责任追究等方面全面落实银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主体责任要下沉心力在完善投诉处理制度的基础上通过明确责任、加强投诉工作考评、加大责任追究和溯源整改多措并举地做好投诉处理工作要夯实基础推进服务评价、加强制度建设、深化纠纷调、提高消费者教育和风险提示有效性形成消费者权益保护长效工作机制。

(四)2024年度发展计划

2024年,我行继续以“规范化建设”为工作核心,坚定信心、牢记使命、平稳发展主要指标安排如下

1.各项存款余额达到75亿元,较年初增加2.5亿元,增长3.4%以上。其中储蓄存款余额达到62.4亿元,较年初增加2亿元,增长3.3%以上,对公存款余额达到12.6亿元,较年初增加0.5亿元,增长4.1%以上。各档次存款利率持续保持合理水平,付息成本进一步降低。

2.各项贷款余额达到18.21亿元,比年初增加1亿元左右,增长6%左右。

3.实现各项营业收入不低于7,500万元,拨贷比达标,年末实现利润700万元左右。

4.确保全年安全无事故。

第七节 小微企业服务情况

一、加强服务对接,精准支持重点领域小微市场主体

)加大市场主体走访和服务对接力度。

我行践行人民至上,客户为本的理念,主动对接小微市场主体,深入了解企业金融需求,多次参加政银企对接会,精准发掘重点领域服务需求,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做好金融支持工作。

我行定期组织信贷管理部成员在大洼区各村屯开展信贷产品介绍、信用报告查询、金融知识普及等方面的宣传活动。我行员工结合宣传折页进行现场教学,为百姓介绍我行多种多样的信贷产品,推介适合农户及小微企业的贷款种类,欢迎有资金需求的客户来到我行进行业务咨询及办理。通过此类宣传活动,我们可以实时了解当下市场需求,进一步扩大了我行影响力,营造良好的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服务社会发展的良好氛围,同时也可提升百姓金融风险防范意识。

(二)支持困难行业恢复,助力扩内需稳就业。

2023年以来,为支持住宿、餐饮、零售、教育、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困难行业的小微市场主体恢复生产,我行通过电话、走访等方式,主动跟进困难行业融资需求。“因地制宜”制定帮扶计划,对受困企业应贷尽贷,其中,我行对受影响较大的服务业行业累计发放贷款21,433.8万元。

(三)支持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助力产业发展。

我行将金融支持科技企业发展上升至全行的战略高度,我行金融支持科技企业发展战略由董事会统一决策,在全行范围内具体实施。为更好地服务科技企业,进一步优化信贷业务流程,我行升级了信贷系统,实现了无纸化线上审批,优化审批流程,满足客户的办贷需求。通过线上申贷业务集体批量放款,线上审批,既简化了审批流程,又提高了业务办理效率。

同时,我行按照人行要求成立了科技贷款中心,增加对科技企业的信贷投放计划,推动信贷结构调整,结合我行自身情况,科学把握投放节奏,保持科创企业信贷余额适度增长。我行按季开展科技企业信贷实施情况的汇总,梳理工作成效,及时发现问题,明确改进方向,积极推动科技企业信贷长效机制建设。截至2023年12月末,我行科技企业贷款余额4,616万元。  

(四)支持个体工商户纾困,助力改善民生。

我行积极发挥金融的造血赋能作用,加大对货车司机、个体工商户、劳动密集型小微和民营企业等重点对象和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结合信贷服务中心成立首贷中心,加强“首贷户”拓展和信用贷款投放,支持吸纳较多新市民就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获得信贷资金,助力企业更好发挥就业带动作用。截至2023年12月末,我行个体工商户贷款余额7,993.53 万元,户数23户。

二、优化供给结构,提升小微企业服务质量

(一)优化小微企业信贷结构。

了更好地扶持小微企业,我行设立了“绿色审批通道”,在有效控制信贷风险的前提下,不断优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在土地、房产等传统抵押方式的同时,逐步探索动产质押、担保公司担保等新型担保方式,最大程度地满足小微企业发展生产、扩大经营的资金需求,使广大小微企业深切地感受到了我行信贷审批的高效和便捷。

(二)完善小微企业服务定价机制。

为了更好地服务小微企业,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我行不断完善信贷制度,规范服务收费标准,我行发挥网点政策宣传主阵地作用,在网点醒目位置张贴企业银行账户服务公示、摆放收费项目名录等,并在官网上对个人、企业账户收费标准、服务流程、监督投诉电话、账户开立特别服务规范及监督投诉方式等相关内容进行公示。我行根据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多次下调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在我行贷款的小微企业,除利息支出外,免除一切费用,在满足企业金融服务需求的同时,也为小微企业带来了金融实惠。2023年以来,我行累计为小微企业减费让利375.41万元。

(三)加大对小微企业续贷支持力度。

加大续贷政策落实力度,我行主动跟进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根据小微企业的不同情况,为其办理无还本续贷并给予优惠利率,尤其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居民服务等行业的企业,主动为其办理续贷授信审批。不抽贷、不断贷,对存量企业持续地、不间断地进行信贷扶持,全力支持企业渡过难关。今年以来我行累计为173户小微企业办理续贷业务,金额63,612.87万元

(四)落实落细监管评价要求。

我行深入贯彻执行中央重大决策,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结合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工作要求,优化信贷结构,将新增可贷资金全部用于当地信贷投放,稳步增加对小微企业的供给,合理促进综合融资成本下降,逐步提升小微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截至目前,我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合计131,191.45万元,占全部贷款余额76.22%,较年初增加324.35万元,高于各项贷款增速

为提升我行服务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的意愿、能力和可持续性,营造尽职免责的信贷文化氛围,调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避免针对不良贷款处罚、处分简单化、“一刀切”,免除信贷工作人员的后顾之忧,建立“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我行优化了前期制定的信贷业务尽职免责的认定标准和具体流程,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畅通内部问责申诉通道,重点明确对分支机构和基层人员的尽职免责认定标准和免责条件,将授信流程涉及的人员全部纳入尽职免责评价范畴,增强基层执行的可操作性,努力做到应免尽免。

三、发掘服务优势,增强小微企业服务能力

(一)加大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

在保持存量贷款质量的同时,我行不断加大对农业农户信贷的扶持力度“苇海宝”“富农贷”“助企贷”“农机贷”“粮食E贷”“白领贷”等支农支小特色信贷产品持续发力。2023年,我行不断加大对本地区各类企业和农户的信贷扶持。第一类:依托“助企贷”信贷产品,支持域内中小企业,很多企业成长成为大洼区、区域内的骨干和特色企业;第二类:依托“粮食e”信贷产品,支持本区域内水稻种植及大米加工类企业。第三类:依托“富农贷”“苇海宝”等信贷产品,支持本地区农户生产和创业24家便民金融服务站辐射范围内的农户和苇农、蟹农等,发放5,000元—100,000元等额度不等的小额农户贷款;第四类:支持域内特色农业项目:依托本地区特色地域环境和资源,重点关注大米河蟹产业联盟企业,信贷支持本区域内河蟹养殖、淡水鱼养殖、碱地柿子、芦苇培植的食用菌等特色农业项目;第五类依托“农机贷”信贷产品,向农户发放用于购置农机具的小额贷款,为本地区实现农业产业化和机械化做出实实在在的努力;第六类:以先进的科技手段,依托“恒丰e家”智慧金融服务平台,推出“线上贷”信贷产品,客户足不出户,只要信用情况够好,老百姓就可以申请免抵押、免担保的信用贷款。

(二)积极发挥政策性资金服务小微企业优势。

为解决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高、融资难问题,我行积极贯彻落实央行支农支小再贷款政策,多次申请再贷款专项资金,为符合再贷款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对办理支小再贷款的客户给予利率优惠政策,为企业解决生产资金不足的同时,大大降低了企业经营成本使获贷企业切实感受支小再贷款的优惠政策,真正发挥专项再贷款资金的作用。截至目前,我行累计申请支小再贷款金额合计12,959万元。

四、加强规范管理,搭建服务平台

(一)规范小微企业金融业务管理。

我行加强贷款“三查”管理,杜绝向无实体经营空壳企业发放经营用途贷款,强化了对成立时间或受让企业股权时间较短的借款主体资质审核,防止借款人利用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身份套取经营性贷款资金,加强了贷后资金流向监测汇入用途真实性管理。同时,我行加强了小微企业授信管理,防范“过度授信”风险。

为加强小微企业数据治理,提高数据报送质量和规范性,我行制订了《大洼恒丰村镇银行监管统计管理规定》,《大洼恒丰村镇银行数据质量管理规定》等相关管理办法,成立大洼恒丰村镇银行数据质量治理小组,明确职责分工,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完整、准确地报送绿色金融数据。

(二)畅通基层诉求回应渠道。

为能更好开展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我行客户经理讲礼仪、懂礼貌,以良好的职业素养受到了客户的广泛称赞。同时,我行以打造阳光信贷为目标,完善各种信贷服务基础工作,不断规范信贷业务的受理、调查、评级、授信、审批、放款等各个环节,实行阳光化操作。为此我行首先公示客户经理信息,按照要求,我行信贷经理必须挂牌上岗,保证了对客户经理的姓名、照片等信息予以公示。二是公示了信贷服务承诺,业务办理流程,监督电话。三是将群众意见箱设到信贷服务中心营业大厅,随时接受群众评议、意见和建议,保证我行能够及时做好反馈和整改工作。四是公示信贷方式信息,我行在营业网点公示包括信贷产品申请对象、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利率定价标准、优惠政策以及特定对象的减费让利规定等。五是为了让客户能够更直接快速地了解贷款办理流程及条件,我行通过公布信贷流程图、印制贷款产品折页和向客户提供现场咨询、电话咨询等多种方式,公开贷款条件、流程、贷款利率等信息,确保每个客户都能公开透明地接受信贷服务,让广大农户和小微企业都对能否贷款、能贷多少、利率多高、如何办理、向谁投诉等心中有数。

(三)加强协同联动。

2023年以来,我行积极对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地方政府,一是我行根据政府、人民银行下发的助企纾困台账主动与企业进行对接,让企业更好地了解我行信贷扶持政策;二是我行根据金融发展局要求,参与注册了“信易贷”平台账号,录入了我行相关信贷产品,帮助平台内企业更好地了解我行信贷产品相关信息,从而提高了信贷发放效率。

第八节 绿色信贷发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宏观调控政策,大洼恒丰村镇银行绿色信贷加大了对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的支持,现将我行2023年绿色金融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行国家及地方绿色金融政策情况

我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序推进、持续落实监管部门关于实施绿色信贷发展战略要求,结合盘锦市经济发展规划,我行制订了《大洼恒丰村镇银行绿色信贷规划》,将绿色贷款列入全年信贷工作重点全行牢固树立绿色信贷理念,明确“绿色信贷”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严格控制高能耗、高污染和产能过剩行业贷款,大力支持符合“绿色信贷”政策的客户贷款努力推进地方经济向绿色发展、循环发展和低碳发展转型。截至2023年12月末,我行各项贷款余额172,130.92万元,绿色贷款余额6,680万元,占比3.88%。

我行根据《绿色信贷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结合工作实际,制订了《大洼恒丰村镇银行绿色信贷支持指导目录》,以此为基础指导各信贷服务中心更好地支持绿色产业发展,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的变化适时对目录进行调整和修订;我行根据国家、地方重点调控的限制类以及有重大环境风险的行业,制订了《大洼恒丰村镇银行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严格授信准入条件,对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可能对环境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客户和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制”。

我行在开展信贷资产质量压力测试时,将环境和社会风险作为信用风险的影响因素,在资产配置和内部定价中予以充分考虑。我行客户环保信息纳入信贷全流程管理在客户选择、授信申请、授信审查和贷后监控时,关注客户及项目的环境和社会风险情况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安全政策及本行信贷政策,因环境和社会事故影响企业持续经营的客户,不予授信。对存在环境和社会风险隐患的客户,加强定期、不定期监控力度督促客户及时整改并在风险分类、准备计提、损失核销等方面及时作出调整。

二、绿色金融制度制定及实施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宏观调控政策,推动大洼恒丰村镇银行绿色信贷,加大对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的支持,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我行根据绿色企业和项目特点,制订了《大洼恒丰村镇银行绿色信贷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办法中规定了我行绿色信贷的组织管理和部门分工、绿色信贷授信政策、绿色信贷全流程管理,监督检查等具体工作要求。同时,我行成立了绿色信贷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总行领导分工及部门设置情况,总行信贷管理部负责制定绿色信贷管理办法和管理全行绿色信贷工作,各信贷服务中心负责绿色贷款具体业务的开展。

为充分调动客户经理办理绿色信贷业务的积极性,促进我行绿色信贷业务快速、可持续发展,我行根据实际情况制订了《大洼恒丰村镇银行绿色贷款业务绩效考核办法》,建立了对绿色金融业务独立的激励考核机制。为提高客户经理

业务水平,保证我行绿色信贷工作质量,2023年初我行制定了绿色信贷工作培训计划,规定总行信贷管理部每半年组织一次绿色信贷培训,各支行每季度组织一次绿色信贷培训。通过培训,加强信贷条线人员的理论和业务操作能力,为我行绿色信贷业务发展夯实基础。

为强化绿色信贷统计工作,我行制订了《大洼恒丰村镇银行监管统计管理规定》,《大洼恒丰村镇银行数据质量管理规定》等相关管理办法,成立大洼恒丰村镇银行数据质量治理小组,明确职责分工,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完整、准确地报送绿色金融数据。按照《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行业标准JR/T0227-2021)要求,我行未发生对社会公众利益有重大影响的环境事件,我行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2023年度报告中对外披露我行绿色金融服务情况。

三、金融支持绿色产业发展情况  

我行信贷管理系统对是否绿色贷款进行了标识,但是需要人工去统计,仍需要继续完善。我行作为村镇银行,规模较小,无债券和权益融资工具,暂未与国家、省、市级的绿色项目库进行融资对接。

为降低绿色融资成本,我行对绿色企业和项目给予授信额度和利率优惠,并制定了免费网银、柜面汇款免费等一系列费用减免政策。为进一步提高绿色贷款授信审批机制,优化审批流程,满足客户的办贷需求,我行成立了“绿色贷款中心”,开辟了绿色通道,由专门的客户经理负责业务咨询及办理,优化了授信流程,针对不同的绿色贷款客户,实行一户一策、快速审批政策。

四、绿色金融宣传工作及成效

我行成立了“绿色贷款中心”,开辟了绿色通道,由专门的客户经理负责业务宣传、咨询及办理。2023年,我行开展绿色金融宣传2次。绿色金融宣传工作有利于我行了解不同的绿色贷款客户需求,从而便于下一步放贷工作的开展。

第九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2023年,我行在各级监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有关精神及要求,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保障消费者各项权益,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强化经营行为管理,加强投诉监督管理,努力提升我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水平。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行全力提升金融服务质量,有效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未出现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重大突发事件和重大负面舆情,未发生诉讼和仲裁事件,也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虚假宣传、误导或欺骗消费者引发大规模投诉或群体性事件,以及未发生个人金融信息泄露造成严重社会影响事件2023年我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成效明显。

二、202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主要做法与成效

202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完善机制、金融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重点问题整治等方面做了一系列工作。

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

加强制度建设。以保障金融消费者八项权力为核心,以金融机构行为规范为指导准则,从完善个人信息保护与投诉管理机制、提升产品与服务的适合度、加大消保考评和审计、普及金融知识教育等各个环节,对现有的制度体系开展有针对性的、系统性的梳理和完善,进一步规范业务合规性经营、保护客户信息安全,提升网点服务质量。 2023年,我行修订《服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个人客户信息保密管理规定》《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规定》《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重大投诉应急处理预案》《客户投诉管理规定》《外部机构投诉管理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制度,在制度中进一步完善消费者保护的相关内容、流程、渠道、保障方式切实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改进投诉管理。进一步完善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明确投诉业务种类受理原则、受理职责、工作内容及要求。我行严格按照相关办法的规定,将消保办作为全行客户投诉处理工作的跟踪、监督和考评部门,各支行行长及各部门负责人是客户投诉处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客户投诉处理工作采取“第一时间、及时反馈”的指导模式,在制度中进一步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内容、流程、渠道、保障方式,建立投诉处理工作制度、投诉考评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投诉登记制度、投诉档案管理制度。

(二)员工培训情况

一是我行以“3.15宣传周”为契机,对投诉多发、风险较高的业务岗位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培训,旨在提高员工投诉风险防范能力及投诉处理能力,以向客户提供更加优质、舒心的服务;二是4月份,我行通过向各支行、机关各部门下发消费者权益保护全年自培训内容,布置培训任务,并要求培训覆盖到全员,进而进一步提升本行金融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金融消费环境和市场环境,消费者满意度;三是为贯彻落实监管部门工作要求增强全行员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意识和能力确保消费者权益保护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我行于6月下旬组织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培训和考试希望通过此次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培训和考试能够培养我行员工自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意识与技能切实提升自身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素养。四是我行为新员工开展了岗前培训工作,主要课程包括:服务技巧、服务场景示范教学模拟等12内容。新员工进行了考核,巩固、充实了培训内容,让新员工对知识掌握更加透彻;是每日持续关注舆情监测系统,确保有负面舆情能第一时间发生和处理;是联合运营管理部共同撰写并制作了《声誉风险管理手册》,并在全行范围内开展了培训学习;是开展全行范围的舆情风险防控培训,通过此次培训,全行干部员工认识到了舆情管理的重要意义,提升了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为持续抓好舆情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全力配合监管部门对于舆情管理的检查工作。优服办将持续做好舆情管理工作,为我行各项业务改革和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情况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盘锦市分行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盘锦监管分局关于开展相关宣传的通知要求,消保办2023年共计开展了30余次宣传活动:一季度在辖区内开展了反诈宣传、“3·15”教育宣传周活动、减费让利、养老诈骗等集中宣传活动;二季度在辖区内开展了国家安全教育日、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6·14信用记录关爱日”“普及金融知识 守住钱袋子”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等集中宣传活动;三季度在辖区内开展了支付服务适老化宣传、全国科技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中宣传月、协助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反假货币宣传月等集中宣传活动;四季度在辖区内开展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金融标准 为民利企”质量月宣传活动等集中宣传活动。

每项宣传活动,消保办都以“多方位、全覆盖”为准则,采取了线上线下渠道相结合的宣传方式。

1. 线上宣传情况

一是我行通过营业网点电子屏幕与电视循环播放,主题为:存款保险”“电信诈骗”“防范非法集资”“防范征信修复骗局”“网络安全的宣传短片。

二是携手盘锦主流媒体刊登关于存款保险、征信、养老诈骗等宣传内容,并通过盘锦经济生活广播在每日黄金时段播放存款保险、征信、养老诈骗等宣传内容。

三是利用网络平台,在我行的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发布相关宣传内容,同时号召全行干部员工转发朋友圈,微信公众号更新文章8官方网站更新文章55篇。

通过以上多样化的线上宣传手段,切实提升了金融知识教育宣传活动覆盖面和消费者触达率,使金融消费者进一步明确自身的各项法定权利,引导金融消费者理性维权。

2.线下宣传情况

一是主要以“存款保险”“网络电信诈骗”“征信修复骗局”“防范非法集资”“反假货币”“反洗钱”“网络安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八方面为线下宣传主体内容,设计并印制宣传单20000余份,并在网点营业大厅显著位置设立金融知识宣传台。截至11月末,各营业网点以及便民金融服务中心累计宣传7800余人次,共计发放宣传单15000余张。大堂经理将宣传单案例、生活必备的金融知识以浅显易懂的方式传授给消费者全面展现了我行竭诚为客户服务的形象受到广大客户的一致好评。

二是我行通过在厅堂显著位置张贴海报、网点厅堂广告机、壁挂式海报机等播放海报及LOGO,扩大了宣传范围,强化了金融消费者的风险防范意识。

三是利用LED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活动口号,在提升了群众对自身权益保护的重视的同时,也向消费者营造了“放心消费”的良好氛围。

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我行取得了良好的宣教效果和社会赞扬。进一步强化了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和依法维权意识及风险防范意识,同时也积极树立了我行履行社会责任、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良好形象。

(四)开创特色服务项目,提升客户服务满意度

提升客户感官体验,活跃情绪进而营造良好的厅堂服务环境消保办创新推出在网点厅堂内布设香氛系统的特色服务项目。当客户进门时,闻到扑鼻的香气建立起了良好的第一印象令人愉悦的香气可以缓解等待办理业务客户的焦急心情,结合我行现有的茶水车服务、厅堂背景音乐的播放及微笑服务的践行,真正实现“味觉、听觉、视觉、嗅觉”全方位触动客户服务体验,进而成功在客户的心中留下印记。

在前期准备阶段,消保办通过多渠道筛选香氛系统合作厂家、选择适合我行的香氛类型、对需要加香的区域进行现场勘查,以及根据厅堂内要加香的区域面积大小合理选择布设香氛机的数量等工作,目前香氛系统的布设不仅得到了客户的认可,也使气氛变得更好进而提高了我行的服务水平

为营业网点配置公众责任保险

近两年网上疯传一段视频:在一家银行网点厅堂里,一个两岁的小孩被填单台砸中,生死未卜。相信每一个看到视频的人都会为孩子感到痛心,无可厚非,银行存在着重大的过失,不论从人道还是法律,银行都需要承担全部责任,必须拿出和解诚意和给公众一个态度,否则这不仅是事故处理不当这么简单,还需要承受相当大的舆论压力。反躬自省,同样身为银行,谁都不敢保证自己的网点会不会发生这样那样的意外,为防患于未然,消保办经行领导审批为各营业网点配置了公众责任险,通过前期进行调研保险市场、选择保险公司、配置险种、确定保额等工作,最终确定了各方面均适合的公众责任险,希望通过此举能提升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力度,提高消费者业务办理环境的安全性,同时避免银行出现资金损失。

(六)产品与服务管理

在金融消费者接受我行金融服务时,我行能够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遵守诚信原则。在我行各网点公示收费业务详情,由于我行属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业务简单,产品单一,自查中未发现交叉销售、搭售、违反公平交易原则销售金融产品的情况,也未收到客户有关此类销售事件的反馈。在为客户办理业务时,我行也未收集与业务无关的客户信息。同时我行在劳动合同中也签订了保密协议,进行员工职业道德教育,摸排员工8小时之外情况,对我行客户的个人隐私和消费信息充分保密,对金融消费者接受的金融服务进行如实告知,让金融消费者自主选择金融服务。上半年,我行未发生涉及客户人身、财产安全的事故。

(七)处理投诉方面

我行在营业网点醒目位置公布本行受理金融消费者投诉的投诉电话,并建立了电子意见簿和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台账,时刻跟踪处理结果并接受金融消费者的监督。对于金融消费者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整理,对于提出建议较多的问题进行整改优化。2023年,我行共发生投诉3笔,重复投诉0笔产生客户投诉的原因为:客户对银行工作内容了解不全面,以及自助机具故障等。截至目前已有2笔投诉在投诉发生1天内得到妥善解决并在取得客户认可后由客户主动撤销有一笔投诉由于投诉主体为:与我行开展代缴费业务合作的燃气公司,而客户的诉求是要求燃气公司为全市所有居民免费更换物联网燃气表,进而实现全市居民线上缴费的功能。针对此诉求,我行已与燃气公司及时沟通联系,同时向客户说明了详细情况。但由于此需求投入成本巨大,燃气公司目前也是逐步完成燃气表的更换工作,为此,该客户暂未主动撤销投诉,但也未对此诉求进行重复投诉,而在整个处理投诉过程中,我行也尽力做到了积极安抚客户同时及时进行多方协调并未出现主动性不足,推诿责任等情况,因而不存在潜在风险。

第十节 社会责任

一、编史修志,传承恒丰文化

根据大洼党史研究室下发的《关于做好中国共产党盘锦市大洼区执政实录2021卷编撰工作的通知》及大洼地方志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征集大洼年鉴>2022年年度资料的通知》文件,保质保量完成我行2021年度和2022年度年鉴和执政实录的撰写工作,并及时上报。

二、积极参与,助力创城工作

根据大洼宣传部下发的《关于做好2022年全区宣传思想文化及文明城市建设工作实际检查准备的通知》文件要求,严格对标创城内容,抓细抓实各项措施,梳理创城系列活动资料,在本次检查中获得较好成绩。根据《关于开展2021-2023年度全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三届全省文明家庭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盘人社函〔2023〕128号)文件要求,我积极准备迎检资料,认真做好全省文明单位申报工作。

三、青春力量,彰显恒丰成长文化

一是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青年团员的综合素质。我行现有团支部6个,团员44人(不含超龄团员14人),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组织各支部高质量完成“4+1”任务,按照“思想旗帜”“坚强核心”“强国复兴”“挺膺担当”等4个主题,开展了4次专题理论学习,结合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召开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各支部学习内容已通过“智慧团建”网站在教育实践专栏进行了学习分享,全年累计完成团支部学习任务30次。二是积极发挥广大青年团员的生力军作用,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树立支行服务窗口典型单位,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树立青年岗位能手,选拔和树立一批品德优良、技能精湛、贡献突出的青年岗位能手,营造人人学先进、人人争做先进的良好氛围。在团区委及行领导班子的坚强领导下,我行青年志愿服务队被授予2022年度大洼区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队,孙丹阳同志被授予2022年度大洼区青年五四奖章。

第十一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案件、重大差错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各项业务合同履行情况正常,无重大合同纠纷发生。

、报告期内,除上述信息外,本公司无其他有必要让公众了解的重要信息